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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元宝

文章来源:guoziqing 更新时间:2014-03-07 08:59 点击:

金元宝
 
编辑摘要
       金元宝由贵重的黄金或白银制成,一般白银居多,黄金稀见。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称作“元宝”,始于元代。不过,早在唐初开元通宝行世时,民间就有取其硕大、贵重之意,旋读为“开通元宝”的。而元代呼金银钱为“元宝”,则是元朝之宝的意思。
简介 编辑本段
  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称作“元宝”,始于元代。不过,早在唐初开元通宝行世时,民间就有取其硕大、贵重之意,旋读为“开通元宝”的。而元代呼金银钱为“元宝”,则是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作:金元宝,银锭叫作银元宝,既有政治含义,也是对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称作“元宝”,始于元代。不过,早在唐初开元通宝行世时,民间就有取其硕大、贵重之意,旋读为“开通元宝”的。而元代呼金银钱为“元宝”,则是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作:金元宝,银锭叫作银元宝,既有政治含义,也是对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说是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大军灭南宋后,回至扬州,丞相颜伯以将士掠夺无度,下令搜检部队行李,将所得撒花银子统统销铸作锭,归朝献纳。经办此事的销钱官依金代银铤成例,制成每重五十两的银锭,取名“扬州元宝”,呈给世祖忽必烈。当时所铸元宝形呈马鞍,两端圆弧,中间束腰,在形制上与南宋和金的银铤十分相近。“扬州元宝”在后世多有出土,一般长约14.5厘米,厚3厘米。背部镌有“元宝”阴文大字。
 
  在中国货币史上,白银的发现和使用都迟于黄金,专家认为,这是银矿常与铜、铅等化合,冶炼分解技术难以掌握的缘故。因此,白银作为币材是汉武帝以后的事,作为称量货币熔铸成各种形状以便支付,始于唐宋。
 
  元人认识白银,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当时蒙古与地中海岸的土耳其斯坦等贸易关系密切,商队往来也十分频繁,交易中使用通行的花刺子模银币;入主中原后即提高了白银的货币职能。虽然元初时朝廷曾明令禁止民间流通和买卖金银,但百姓之间的借贷、日常交易甚至劳务报酬的支付等等以银计价,已成家常便饭。银钱的重要性体现在政府确立纸币制度后,是以白银为本钱来保证纸币发行的。一个明显的现象是,最初行用宝钞时还以折合银锭计算,后来索性径直用锭为单位来衡量宝钞。元帝国爱银之甚,由此可见。
 
其他 编辑本段
开元通宝
 
  钱文为唐初大书法家欧阳询制词及书,文字庄重、隽秀、挺拔,时称其工。
 
       其字在篆隶之间,其钱文先上后下,次右左读之。自上及右回环读之,其义亦通,流通谓之开通元宝钱。《龙川略论》中记载,苏辙至京师,参知政事王介甫问铸钱。对曰:“唐开通钱最善,今难及矣”。开元通宝的出现,开元宝、通宝方孔圆钱之先河,宣告了自秦以来流通了八百多年来的铢两货币的结束。从此,中国的方孔圆钱多以通宝、元宝相称,亦即宝文钱的开始。它的文字、重量、形制均成为后世铸钱的楷模。如五代的周元通宝、宋代的宋元通宝都模仿了开元通宝的文字形制。日本、越南、朝鲜钱制也受到开元通宝的影响,而通宝的称谓一直延用至近代。
 
  开元通宝钱,在中国钱币史上具有划时代的地位。“开元”,意指开辟新纪元;“通宝”,意指通行宝货。开元钱的划时代地位表现在:
 
  (1)唐代以前的钱币,多以形制或重量为名称,如刀币、五铢钱等,而自开元钱后,改称“宝”、“通宝”、“元宝”等。
 
  (2)中国古代的重量计数,多以面文标出重量,均将二十四铢为一两,而自从二铢四丝的开元通宝流通以后,中国衡制中的一两十钱便由此产生,二十四进位的铢两制随即结束。钱币的实际重量也不再以甾、铢计量,而以两、钱、分、厘十进位法计量。开元通宝钱,径八分(约2.4厘米),重二铢四丝(约4克)为一钱,每十文重一两,一千文重六斤四两。起用这种新衡制,换算便利,适合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3)在钱币铸造的形制和重量上,开元钱成为唐代以后各代铜钱的标准。
 
光绪元宝
 
  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清穆宗去世,慈禧太后迎立自己的胞妹(醇亲王福晋)的儿子入继为帝,改元光绪,先后铸行过“光绪元宝”和“元绪重宝”,“光绪通宝”,通宝制钱铸于公元1875-1908年之间,钱重从开始的一钱逐步减至八分,最后减至六分,该钱书法为楷书,此外宝福局也铸过篆文钱,光绪通宝钱背文为满文记局名,也有星月纹,字有宝河、宝真、宝津、宝云、宝黔等,还有铭“千字文”者(即背穿上各见“千字文”中一字,为宇、宙、日、月、往来等字)。另外在戊子年(公元1888年)出过一种背穿左为“戊子”右为“河”字的戊子钱。光绪十五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广东从英国购买的机器制造我国历史上第一批机制币,不再为方孔圆钱形状了,此后相继在各省推广实行,遂步取代了“方孔圆钱”。
 
光绪元宝
 
  1.钱面:珠圈内满汉文“光绪元宝”,圈外上环“造币总厂”,下环“库平七钱二分”,两侧各一园星。钱背:珠圈内蟠龙图,圈外上环“光绪年造”,余三方环英文。
 
  背景:清德宗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天津度支部造币总厂铸。有库平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等,此为造币总厂正式铸币。流通甚广。
 
  2.钱面:珠圈内汉文“光绪元宝”四字,圈外上环四满文,下环“库平壹两”,左右分别为“户”“部”一字,和一园点星。
 
  钱背:中心蟠龙图,外环英文,左倾有阿拉伯数字“29”。
 
  背景:清光绪二十九年—三十年(1903—1904年)天津户部造币总厂铸。天津户部造币总厂于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奏准开办,光绪三十年(1904年)正式开铸,系用光绪二十九年制模,是总厂开铸的第一种银币,币值有一两、五钱、二钱、一钱、五分五等。
 
  3.钱面:珠圈内满汉文“光绪元宝”四字,圈外上环“造币总厂”,下环“库平一钱四分四厘”,左右各一园点星。
 
  钱背:珠圈内蟠龙图案,圈外上环“光绪年造”,下环英文。
 
  背景: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在天津的造币总厂复铸纪重库平的两单位“光绪元宝”,有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等。此为造币总厂正式铸币,流通甚广。
 
  4.钱面:珠圈内汉文“光绪元宝”四字,圈外上环“造币总厂”,下环“库平七分二厘”,左右各一园点星。
 
  钱背:珠圈内蟠龙图案,圈外上环“光绪年造”,下环英文。
 
  背景: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设在天津的造币总厂复铸纪重库平的两单位“光绪元宝”,有七钱二分、一钱四分四厘、七分二厘三等。此为造币总厂正式铸币,流通甚广。
 
相关 编辑本段
  北京金元宝游乐玩具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是中国游艺机游乐园协会理事单位。现公司占地面积20亩,位于北京市通州区聚富苑民族工业区,公司拥有所需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产品不断创新,经过公司全体科研人员的不懈努力,相继推出了电池类、小火车类、转马类、飞行塔等一批集声、光、电于一体的高科技游乐设备。几年来,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壮大,产品销往全国各地,遍及祖国的大江南北,同时,远销海内海外。
 
  “以质求存,以信为本”是金元宝公司的方针,一流的产品质量是我们生存的基础,良好的售后服务是我们生存的条件。金元宝公司将以五千年文明古国丰富的文化内涵为素材,以先进的技术为纽带,不断进取,不断创新,制造一批又一批领导时代潮流的游乐玩具新产品。
 
  由贵重的黄金或白银制成,一般白银居多,黄金稀见。在中国货币史上,正式把金银称作“元宝”,始于元代。不过,早在唐初开元通宝行世时,民间就有取其硕大、贵重之意,旋读为“开通元宝”的。而元代呼金银钱为“元宝”,则是元朝之宝的意思,黄金叫作:金元宝,银锭叫作银元宝,既有政治含义,也是对金银货币约定俗成的通称。
 
  说是至元十三年(1276年),元朝大军灭南宋后,回至扬州,丞相颜伯以将士掠夺无度,下令搜检部队行李,将所得撒花银子统统销铸作锭,归朝献纳。经办此事的销钱官依金代银铤成例,制成每重五十两的银锭,取名“扬州元宝”,呈给世祖忽必烈。当时所铸元宝形呈马鞍,两端圆弧,中间束腰,在形制上与南宋和金的银铤十分相近。“扬州元宝”在后世多有出土,一般长约14.5厘米,厚3厘米。背部镌有“元宝”阴文大字。
 
  在中国货币史上,白银的发现和使用都迟于黄金,专家认为,这是银矿常与铜、铅等化合,冶炼分解技术难以掌握的缘故。因此,白银作为币材是汉武帝以后的事,作为称量货币熔铸成各种形状以便支付,始于唐宋。
 
  元人认识白银,早在成吉思汗时代,当时蒙古与地中海岸的土耳其斯坦等贸易关系密切,商队往来也十分频繁,交易中使用通行的花刺子模银币;入主中原后即提高了白银的货币职能。虽然元初时朝廷曾明令禁止民间流通和买卖金银,但百姓之间的借贷、日常交易甚至劳务报酬的支付等等以银计价,已成家常便饭。银钱的重要性体现在政府确立纸币制度后,是以白银为本钱来保证纸币发行的。一个明显的现象是,最初行用宝钞时还以折合银锭计算,后来索性径直用锭为单位来衡量宝钞。元帝国爱银之甚,由此可见。
 
新闻 编辑本段
  河南一老宅挖出6斤重金元宝,多方争夺
 
  新野县歪子镇一村民在建房施工时挖出两枚“金元宝”,由于该地基过去曾是该镇一陈姓家族的祖宅,解放后曾被国家征收,后又几易主人。面对突然从地下冒出的可能价值百万的财产,引发了一场争夺大战。一年过去了,法院以无法确权不予立案。
 
  祖宅上挖出“金元宝”,被工人哄抢瓜分
 
  2012年4月28日,记者驱车来到新野县歪子镇歪子村,见到了67岁村民陈立虎,他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祖宅挖出价值百万的“金元宝”,却无法要回的维权之路。
 
  2011年4月19日,正在县城建筑工地当小工的他接到家人电话称原来自己家的老宅基地上挖出了金元宝,让他赶快回来。回来后的第二天,他和家人就找到挖出金元宝的邻村村民周显芝家进行交涉。但周显芝提出是自己挖到的,应该归自己所有,予以拒绝。并称挖到的两个元宝一个交给侄子拿到南阳已经出手,另一个被现在建房的主人王磊要走。到现在为止,老陈家也没见到“金元宝”是个啥样。
 
  “这是从后来挖到的另一个工人张光献手中要回的一个银坨子。”陈立虎拿出藏在家中的一个像半个鸡蛋大小的银坨子给记者看。记者拿在手中感觉沉甸甸的,在银坨子的左右两边印有“荆南”4个大字。
 
  在陈立虎的带领下,记者来到挖出金元宝的地方。记者看到,十几栋连在一起的两层临街门面房已经建成,和残存的两间陈家祖屋只有几步之遥。陈立虎指着周围的一大片近10亩的土地告诉记者,过去这里都是他们陈家老祖宗留下的产业,解放后被政府没收成立了歪子镇供销社,现在又被卖给个人开发建房。
 
  据陈立虎讲,他们陈家在这里居住已经将近200年。“过去曾听上辈人讲过宅子里埋有金银的事,但年代久远,无从考证。”陈立虎告诉记者,他的爷爷临死时曾提到家中埋有黄货,但已经记不清具体位置;解放后,陈家划为富农,被赶出了陈家大院。后来也听说挖到了金元宝,但在那个年代也不敢提出索要,后来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
 
  见证者讲述两个金元宝的面世
 
  在村医宋志俭家,他向记者讲述了发现两个“金元宝”的传奇过程。他是见证并触摸到两个金元宝为数不多的人。
 
  4月19日上午10时左右,由于在陈家老宅建房的十几家统一挖地基,他所购买的地皮正好和王磊相临。当他到工地查看时,听到有建筑工人提到干活的周显芝挖到1个重达3斤多的“铁疙瘩”,于是他就拿起来仔细观看。当他看到虽然埋在地下不知道多少年,但仍然黄亮亮的“铁疙瘩”时,忍不住说出“这是一个金元宝”,周显芝拿起铁锨又跑到发现的地方寻找,真的就在下边,另一个和这个一样大小的金元宝被挖了出来。这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这是人家陈家的祖宅,人家知道了会来讨要”之类的话,周显芝一听,拿起两个“铁疙瘩”用衣服一裹就往家跑。其他干活的民工一听说挖出了宝贝,也开始在周围进行寻宝,其中的村民张某、王某等人也在原来发现两个金元宝的地方挖出了不少小的元宝。至于多少个,谁都不愿意说。
 
  “我看到其中的一个元包上印有‘咸丰通商’的字样,另一个好像是‘五子登科’。”宋志俭说。
 
  “陈家大院发现金元宝这已经是第三次了。”70多岁的宋志俭说,第一次是在1952年,当时歪子镇供销社在此建房时曾挖出1对金元宝;第二次是1968年,在南院东北角挖出两个金锞子,当时都上交给了国家。按照过去的定制,金元宝的重量是48两,折合现在的3斤,2个金元宝足足有6斤重。
 
  一个卖了1.6万元,另一个给了现在的房主
 
  中午12时,在村民的带领下,记者又来到周单村,见到了村民周显芝,他向记者讲述了挖到两个金元宝带给他的苦恼:拿回家后,不知道如何处理的他找到了自己当村组长的侄子周荣心,侄子答应拿到南阳出售,卖钱后给他。第三天侄子回来了,称卖掉其中的一个,卖了1.6万元,他留下1.5万元,把另外的1000元作为跑腿费分给了侄子。第二天,现在建房的房东王磊知道后,多次带人到他家讨要,称如果不给就报案,无奈之下,就让侄子把另一个给了王磊。
 
  记者在周显芝的带领下,来到不远处的周荣心家。周荣心对于帮着叔叔处理金元宝的事一口否认,称自己从来不知道此事,也没有见过所谓的“金元宝”。
 
  当记者电话向王磊询问另一只金元宝的下落时,王磊承认他拿到了另一个,但感觉被“涮了”:他拿着讨到的宝贝到南阳、郑州等地进行鉴定,发现是一个仿制品,于是找到当时曾经触摸过金元宝的宋志俭进行咨询,宋志俭一看,和那天他见到的完全不一样。于是王磊再次找到周显芝,提出宝贝不要了,自己建房急需用钱,最后周显芝给了他1.6万元才算了结。
 
记者在网上查阅,清代官方大元宝主要是在咸丰八年(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开始出现的。目前一个咸丰年间的“东海关大元宝”最高拍卖价达到150万元。
 
  一年过去了,法院迟迟不予立案
 
  陈立虎说,挖出的金元宝是自己老祖宗留下的遗产,理应归自己所有,为此他专门花钱聘请了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属于自己的财产。他曾多次到新野县法院上庄法庭要求立案,但一年过去了,法院迟迟不予立案。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新野县法院立案庭进行咨询,一位主管立案的刘副院长接待了记者。他就不予立案进行了解释:陈家老宅发现的所谓“金元宝”,如何认定就是陈家财产,到底是不是金子等问题都很难界定,所以无法立案。这位刘副院长建议陈家到公安机关报案,追回“金元宝”,下一步再打维权官司。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南阳市文物局包主任,他说,由于没有见到实物,无法判断是否属于文物。按照我国文物法的规定,地下出土的文物如果拿不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是个人的,统统归国家所有。
 
  河南雷雨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家铭告诉记者,老陈家要想打官司,必须证实金元宝为祖上遗物。可从以下方面获取证据:首先证明宅子是老陈家的,比如岁数大的老人证言、地方基层组织证言或者是书证像房契地契之类;其次是陈家在解放后划为富农时有没有向政府有关部门解释过地下有遗物;第三是出土文物(金元宝)有实物最好,如果找不到实物,要向公安机关报案,追查实物下落。
 
  发稿时,记者获悉,陈家已经就老宅挖出“金元宝”一事向当地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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