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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移动式水质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公开
文章来源:wubaiyi 更新时间:2017-09-26 15:50 点击: 次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移动式水质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移动式水质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JY201717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691819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园街102号
联系方式:桂工69104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69181929-3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单位
数量
1
监测用车
监测用车
辆
1
车辆改装
套
1
2
车载集成设备
取水系统
套
1
预处理系统
套
1
中央控制系统
套
1
视频监控、射灯及升降平台
套
1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套
1
接口模块
套
1
传输系统
套
1
车载定位系统
套
1
3
车载水质监测仪器设备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套
1
氨氮水质分析仪
套
1
总磷水质分析仪
套
1
总氮水质分析仪
套
1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套
1
重金属(铅、镉、锌、铜)分析模块
套
1
总砷水质分析仪
套
1
硫化物水质分析仪
套
1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套
1
氰化物水质分析仪
套
1
六价铬水质分析仪
套
1
五参数水质分析仪
套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所投车辆(监测车)的改装厂家必须具备生产特种车辆或改装专用车辆的能力。3、 “水质监测仪”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18.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十、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 车辆改装资质(如为第三方车辆改装资质,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资质文件); 3、 水质监测仪检测报告;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或劳动合同,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留存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项目名称:移动式水质应急监测车及专用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KJY2017179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项目联系电话:6918192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延庆区环境保护局
地址:北京市延庆区香园街102号
联系方式:桂工691040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吕工69181929-3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万柳光大西园6号楼0188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名称
产品描述
单位
数量
1
监测用车
监测用车
辆
1
车辆改装
套
1
2
车载集成设备
取水系统
套
1
预处理系统
套
1
中央控制系统
套
1
视频监控、射灯及升降平台
套
1
数据采集传输系统
套
1
接口模块
套
1
传输系统
套
1
车载定位系统
套
1
3
车载水质监测仪器设备
化学需氧量水质分析仪
套
1
氨氮水质分析仪
套
1
总磷水质分析仪
套
1
总氮水质分析仪
套
1
高锰酸盐指数水质分析仪
套
1
重金属(铅、镉、锌、铜)分析模块
套
1
总砷水质分析仪
套
1
硫化物水质分析仪
套
1
挥发酚水质分析仪
套
1
氰化物水质分析仪
套
1
六价铬水质分析仪
套
1
五参数水质分析仪
套
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提供采购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投标人所投车辆(监测车)的改装厂家必须具备生产特种车辆或改装专用车辆的能力。3、 “水质监测仪”提供国家权威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26日 09:00 至 2017年09月3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招标文件售价:¥318.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十、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只有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 2、 车辆改装资质(如为第三方车辆改装资质,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资质文件); 3、 水质监测仪检测报告;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及被授权人一年以上社保证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满一年)或劳动合同,若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证明(留存原件)、法人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0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东外大街49号5号楼西侧底商二层(京张路口北200米919车站对面)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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