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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博物馆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wubaiyi 更新时间:2017-08-23 11:33 点击:

招标编号:互华岚招字〔2017〕016号
开标时间:2017-09-20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互华岚招字〔2017〕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博物馆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已由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理委员会 以 岚综实经发发改〔2012〕1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博物馆装修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

2.2项目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台湾创业园

2.3项目概况及规模: 建筑装修面积约7000平方米,其中展厅面积2200平方米,文物库房、文物保护中心面积1200平方米,办公室、文创、社教场所等面积1400平方米,楼层防水及结构加固面积2200平方米;建安投资约3574万元 。

2.4招标范围:平潭综合实验区博物馆装修的设计、施工。具体内容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博物馆装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标后,初步设计须经招标人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施工范围为施工图纸所载明的建筑主体的装修工程,还应包括(但不限于)防水层及结构加固、智能化、供电供气、通信通讯、供水排水、环卫消防、灯光夜景、采购等配套设施的施工。

2.5计划工期:总工期 200 日历天(含设计、施工),自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历天后开始计算工期。

2.6 项目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民用建筑工程设计质量评定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量保修期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大陆企业: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1.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1.4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即:施工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2台湾企业:
3.2.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取得有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资格且具备满足本工程建筑设计能力的台湾建筑师事务所。(注:1.台湾建筑师事务所须已在平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备案核准的承揽工程范围为建筑工程);

3.2.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持有工地主任执业证书,且需提供《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五年内(以中标通知书上的日期为准,若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日期的则以设计合同上的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项目总投资金额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博物馆(展览馆、陈列馆均可)的装修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等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无。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暂停投标资格、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人员没有处于违法和违规的从业限制情形,且商业信誉良好,无重大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最多允许二家联合,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组成成员应均为独立法人企业。联合体投标人应由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成员担任联合体牵头人,并由其代表联合体在投标、中标、设计及施工承包等过程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签署投标文件。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设计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其他资格要求:(1)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仍处于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2)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财产被司法机关接管或冻结且导致中标后合同无法履行的;(3)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存在岚综管综〔2016〕86号文相关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任何情形。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3 日至2017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 采取 无记名 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含电子版资料)售价 200 元。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日17:00之前;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的原件密封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3)或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的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4)本招标项目允许拟参加投标的台湾营造企业用现金等方式,以企业法人或其在我区备案机构负责人的名义提交,企业法人或备案机构负责人个人银行账户转账方式视同于从本企业基本账户转账提交。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拾万元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0 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执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票据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持一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参加开标会。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7.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平潭综合实验区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

地址: 平潭县委大院政协楼三层 ;

电话: 0591-24133217       传真:   /  ;

联系人:陈盛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平潭西航海坛金座2#906,邮编: 350400 ;

电话:0591-23137601;传真: 0591-23137602;

联系人: 范永钗 。



交易中心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七号楼副楼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以下帐户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一个帐户即可,需注明招标编号或工程名称)

(一)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432570635039



(二)保证金账户: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自贸试验区平潭片区分行;

      账号:35001617207059198888





监督机构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7层

电话:0591-2315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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