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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伪造拆迁协议领补偿款集体旅游
文章来源:guoziqing 更新时间:2014-07-16 14:24 点击: 次
村干部伪造拆迁协议领补偿款集体旅游
2014年07月16日04:23 现代快报 评论中大奖(1,110人参与) 收藏本文
83000元拆迁补偿款支款凭证83000元拆迁补偿款支款凭证
新桥社区书记于元栋退还5690元旅游款的收据新桥社区书记于元栋退还5690元旅游款的收据
近日,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新桥社区有村民反映,该村一户人家领取了一笔八万多元的拆迁款,但是这家人的房屋并没有拆迁过。村民们举报后得知,原来是村干部伪造了拆迁协议,领取了这笔“拆迁款”,然后用这些钱去旅游了。
昨天,现代快报记者找到新桥社区的书记,北京地下室堵漏他承认确实有这回事,并表示参加旅游的人都已经退钱了。
这份“拆迁协议”是如何出炉的?记者进行了调查。现代快报记者 孙玉春 文/摄
村民举报
他家没拆迁,怎么会有拆迁补偿?
昨天中午,现代快报记者见到了举报人孙某等,北京地下室防水堵漏他们都是新桥社区碧山里一组和二组的村民。
村民们手里持有一份拆迁补偿协议,这份协议的甲方是晶桥镇国土资源所,乙方是村民孙大春。
协议写明:“根据苏发改交能发【2007】1985号文,为确保省重点工程宁东南(溧水)输变电工程顺利施工和安全运行,有关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拆迁补偿事宜,经双方协商,现签订协议如下……”
在协议中,注明总补偿款为82821元。在拆迁协议上,有晶桥镇国土所的盖章,也有当时国土所负责人田绍红的签字。协议签订时间是2009年6月20日。
材料还显示,这笔钱在2009年8月25日被孙大春领走,防水堵漏公司在支款凭证上,有当时的新桥村主任陈锡林的签字和村级民主理财小组的章。
据举报的村民们表示,这份协议是他们去年年底查账时意外发现的。当时,他们因为对一个村组的账目有疑问,就到镇经管站查账。查账过程中,他们看到了这份补偿协议。当时大家就觉得很奇怪,村民孙某称,孙大春是个七八十岁老大爷,大家都是一个村的,从未听说他家有过拆迁。
昨天,记者到了新桥社区碧山里组,宁东南(溧水)输变电线路早已经架设完毕,电塔是建在山上,村庄距离电塔直线距离有百米左右。随后,记者到孙大春家,但是他家里没有人。村民称,他们问过孙大春,对方不知道有这么个拆迁协议,“那笔钱,实际没有到他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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