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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文章来源:guoziqing 更新时间:2014-03-08 10:20 点击: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编辑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即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唯冠集团最大最核心的研发生产基地,公司于1991年落户深圳,1994年进驻沙头角保税区,拥有员工五千多人,是深圳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国外贸出口百强之一。唯冠科技是一家以专业电脑显示器研发、生产、销售为主的的综合性IT集团企业,属下有2家分别在台湾和香港的上市公司以及分布在中国、美国、欧洲、南美洲的16家分支机构和遍布全球的销售和服务网点。2011年12月,苹果公司状告唯冠侵权一案在深圳中院进行一审判决,唯冠胜诉。随后,唯冠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其停止使用IPAD商标。
中文名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外文名Proview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目录
1公司简介
▪ 发展状况
▪ 基地项目
2商标纠纷
▪ 案件介绍
▪ 唯冠获胜
▪ 提起诉讼
▪ 索赔20亿
3相关纠纷
▪ 拖欠律师费遭起诉
▪ 律师质疑其诚信
1公司简介
编辑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圳唯冠,于沙头角保税区建厂房,初期面积33000M2,
 
led显示屏
1997年购21栋南座, 使总面积达53000M2,是唯冠集团最核心的工厂,拥有显示器研发、制造、及核心零主件之设计生产技术,如塑料之注塑、喷漆,自动插件,PCB半成品生产,成品组装、偏向线圈、导光板、背光板、LCD模块生产等。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最早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台资企业,资策会市场情报中心(MIC)统计2002年唯冠集团显示器销量全球排名第五。
发展状况
 
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是一家专精于显示产品研发与制造为主、涉及光电存储、资讯家电领域高科技IT企业。公司坐落在深圳市沙头角保税区,依山畔海,风景秀丽,造就深圳唯冠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 深圳唯冠隶属唯冠集团,始创于1991年,历经13年发展历程,深圳唯冠从几百人规模,靠租赁厂房制造,发展至今,已拥有成熟的制造流程,先进严谨的管理制度,世界水准的品质检验。深圳唯冠于1996年通过ISO9002认证,1997年在香港上市,1999年一跃成为全球五大显示器制造商之一。在不断的成功中,Proview稳步发展,2000年成立冠巨偏转线圈厂,为中国第一家自制DIY能力显示器制造商。2001年,Proview成为中国第一家拥有LCD模组生产能力制造商。 因为拥有傲人的研发制造技术、知识与经验,所以Proview成为全球知名显示器制造商,同时在巴西及我国深圳、武汉、台湾均拥有先进制造基地,加上集团在关键零部件的巨大投资和强大生产能力,造就了Proview在生产的规模、品质掌控与弹性等各方面的强大竞争力。 Proview依靠在显示器行业的强大赢利能力,使之有条件在光电存储和资讯家电领域大显身手。 公司以尖端显示技术引领市场趋势,除拥自有强势品牌MAG、Proview、EMC,还与知名厂商HP、Siemens、ViewSonic、TGIC、联想、方正、同方、神舟等公司有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服务网络遍及全国各省市。海外业务范围遍及亚、欧、美等地区,公司正以迅猛速度开拓全球市场。
基地项目
 
项目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总投资5亿人民币,项目用地200亩,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主要研发和生产LED半导体照明产品,将建设LED芯片生产、机架生产、封装、应用等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仓储物流中心4万平方米,项目将建成在中国区的总部和华东地区最大的LED产业基地。项目全部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10亿人民币,创税超亿元。[1]
2商标纠纷
编辑
 
案件介绍
 
2000年,唯冠旗下的唯冠台北公司在多个国家与地区分别注册了iPad商标。2001年,唯冠国际旗下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在中国内地注册了iPad商标的两种类别。
2006年,苹果公司开始策划推出iPad时发现,iPad商标权归唯冠公司所有。2009年,苹果公司与唯冠达成一项协议,唯冠台北公司将iPad全球商标以3.5万英镑价格转让给苹果。
但唯冠深圳方面表示,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并没有包含在3.5万英镑的转让协议中,而且,深圳唯冠才是iPad商标权在中国内地的拥有者,唯冠台北公司没有出售权力,所以iPad的中国内地商标权不属于苹果。
为此,苹果公司和英国IP应用发展有限公司(下称IP公司)将“深圳唯冠”告上法庭。苹果公司一方诉称:2009年12月23日,唯冠国际CEO和主席杨荣山授权麦世宏签署了相关协议,将10个商标的全部权益转让给英国IP公司,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的商标转让协议。协议签署之后,英国IP公司向唯冠台北公司支付了3.5万英镑购买所有的iPad商标,然后英国IP公司以10万英镑的价格,将iPad商标的所有权益转让给了苹果公司。
两原告请求法院判令注册号1530557“iPad”、注册号1682310“iPad”商标专用权归原告所有,判令被告赔偿原告因商标权属调查费、律师费所损失人民币400万元。[1]
唯冠获胜
 
深圳中院于2010年4月19日受理该案,并于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开庭审理。2011年12月,深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苹果公司及IP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4.56万元,由两原告承担。
一审判决认为:原告要商业获取他人商标,应当负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应当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与商标权利人订立商标转让合同,并办理必要的商标转让手续。而本案商标转让合同系原告IP公司与唯冠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且与被告之间的表见代理亦不成立。故,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予以驳回。
提起诉讼
 
2011年12月,唯冠公司代理律师肖才元表示,唯冠公司已开始在广东地区对苹果授权经销商提起诉讼,要求苹果经销商停止侵权——停止使用iPad商标。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院已分别受理案件,并将准备开庭。 [2]
索赔20亿
 
2012年2月17日,唯冠方面在北京召开了媒体说明会。唯冠披露,苹果当年通过欺诈手段获得了iPad海外商标权,而且唯冠从未出售过大陆iPad商标权。唯冠商标案诉讼顾问李肃称,目前正在委托美国律师,最快将在一个月内起诉苹果公司欺诈,预计索赔至少20亿美元。
另据消息,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在今天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和君创业总裁李肃日前所说“在美国起诉苹果、索赔20亿美元”的说法并不代表深圳唯冠观点。他已经聘请一家新的公关公司负责对外发布信息。
和君创业副总裁黄一丁今天表示,“杨荣山个人受到香港法院禁令约束,发表我们和君创业不 代表他本人发言的是正确的。”他表示,和君创业暂时将不再发布有关深圳唯冠与苹果公司诉讼的信息。
2012年2月17日,深圳唯冠北京发布会上,和君创业总裁李肃在会上表示,当年苹果利用英国IP公司购买iPad商标权时存在欺诈,将在美国起诉苹果索赔20亿美元。和君创业是深圳唯冠8家银行债权人指定的重组顾问及iPad商标诉讼公关总协调公司。
杨荣山今天介绍媒体采访时表示,“李肃讲的不代表深圳唯冠,我们现在已经找到一家公关公司负责对外发布信息。”他还指出,所谓赔偿100亿美元、20亿美元、4亿美元等这些带有具体数字的说法,均不是深圳唯冠的观点。
杨荣山向媒体坦承,iPad商标权之争,最好的解决方案是和解。“iPad商标的价值并非唯冠创造,我们不会对苹果公司狮子大开口。”[3]
深圳唯冠代理律师谢湘辉透露,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唯冠诉惠州苹果经销商iPad商标侵权案”作出一审宣判,判定苹果经销商——深圳市顺电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公司构成侵权,禁止其销售苹果iPad相关产品。据了解,这是iPad商标纠纷中法院首次认定国内苹果经销商侵权。[4]
唯冠被提请破产清算 iPad商标案或将因之中止
2012年03月02日,正当美国苹果公司和深圳唯冠公司为iPad商标在中国内地归属权争得难解难分之时,记者昨日从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获悉,一例针对深圳唯冠提起的破产清算申请,即将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而法院一旦裁定深圳唯冠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两家公司对于iPad商标归属权的诉讼也将因之中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规定,深圳中院对此破产申请的审查已超期。陈忆律师表示,已于2月20日向深圳中院发出了《关于尽快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请求》。另据《破产法》规定,一旦法院裁定受理此申请,深圳唯冠与美国苹果之间的iPad商标权诉讼将依法中止。待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深圳唯冠财产后,该诉讼才能继续进行。[5]
苹果支付6000万美元和解
2012年7月2日消息,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官方透露,苹果公司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苹果公司向深圳唯冠公司支付6000万美元。本案调解协议于2012年6月25日生效。苹果公司于2012年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中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据悉,2012年6月25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正式生效。日前,苹果公司已按调解书的要求向广东高院指定账户汇入6000万美元,并于6月28日向该案的一审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送达了将涉案iPad商标过户给苹果公司的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这意味着,苹果公司于深圳唯冠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案圆满解决。[6]
3相关纠纷
编辑
 
拖欠律师费遭起诉
 
刚刚收到了6000万美金的巨款,摆脱了官司的深圳唯冠这次又惹上了官司上身,因为拖欠律师费———在IPAD商标权案中,深圳唯冠方面的代理中介———深圳国浩律师事务所向盐田区法院起诉唯冠拖欠其200万美元的律师费。盐田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律师:唯冠欠代理费200万美元
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谢湘辉一直是iPad商标案中,代表深圳唯冠方面进行出庭辩护的律师之一。由于唯冠在收到和解金后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国浩律师事务所将深圳唯冠告上了法庭。
谢湘辉称“没想到会出现这样一个结果”,在成为深圳唯冠的代理方时,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以风险代理的方式签署了代理合同。而按照合同约定,在打完了官司,拿到了收益之后,将按照收益的比例收取律师代理费。谢湘辉透露,按照约定,国浩有权利从唯冠处获得200万美金(折合超过1000万人民币)。
“我们当时的约定是,一拿到赔偿金或者是和解金,马上就支付律师费用。没想到从6月底到现在,和解金已经到账这么久了,唯冠还没有支付律师费,我们认为这真的太恶劣了。”谢湘辉说,在法律上,金额比较小的案子,会先经过律师的手,直接扣除律师费。但是由于和解金额较大,由法院监管,因此没有直接扣除。但是这笔钱已经在唯冠账上了,按照合同约定,唯冠应该马上支付律师费用。此外,国浩方面还为唯冠垫付了海关备案费、购买证据费用等,但这些唯冠都未予以偿还。
唯冠:优先付费 债权人或有意见
据新浪科技报道,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的解释是,深圳唯冠如果正常运营,律师费用也许会优先支付,但唯冠不是正常运营,优先支付费用,债权人可能有意见。他强调,法院会按照法律条款进行处理,唯冠不会“扯皮”。
谢湘辉对此说法表示不认同。他说,6000万美金已经到了唯冠的账上,只是唯冠的资产被冻结了,法院对其进行资产监管,唯冠无法进行财产的处理。但是唯冠方面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请,先支付了律师费再做资产的其他分配。而所谓的“其他债权人不同意的说法”,谢湘辉认为,在当时与唯冠签署合同时,债权人是知晓并同意的。[7]
律师质疑其诚信
 
经济之声《天下公司》采访了参与过iPad商标案的国浩律师谢湘辉,他向我们证实了消息的真实性。并且表示,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签署的是风险代理合同,唯冠应该第一时间优先向他们支付律师费:
谢湘辉:2010年接受深圳唯冠代理的时候,深圳唯冠所有的资产其实已经被八大银行申请查封了,所以深圳唯冠是没有钱。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经过对这个案子的分析,我们认为深圳唯冠是有道理的,我们表示愿意免费代理,免费代理在法律上有风险代理的方式,就是说我们自费帮他维权,如果打赢了我们就提成,如果打输了,我们是风险代理,一分钱收不到,当时作为债权人中国银行也是同意的,这个合同都经他们批准,报他们备案的,所以当时约定我们这个比例在胜诉之后,他是第一时间立即优先向我们支付这个律师费的。
前不久,已经纷纷扰扰两年之久的iPad在华商标案终于了结,苹果公司支付了6千万美元,与深圳唯冠正式达成和解。据了解,国浩律师事务所与深圳唯冠签订的委托合同曾约定,国浩有权利获得和解金总额的4%。按照6千万美元的和解金计算,深圳唯冠需要向国浩支付大约240万美元,也就是1500万元人民币左右的律师费。
但是,在深圳唯冠上个月底拿到6千万美元和解金之后,却迟迟没有支付律师费用。谢湘辉透露,除了律师费,国浩律师事务所在打官司的过程中,还帮唯冠垫付了一些法律方面的费用,这些费用唯冠也应该返还:
谢湘辉:按照律师行业的惯例,其实这6000万美金是应该先扣除我们的律师费,剩下的才是深圳唯冠的收益,但是这笔钱后来全部划到深圳唯冠的账户里去了,深圳唯冠划到账户上去,我们就按照规定向他要求付风险律师费,包括我们的代垫费用,其实他的诉讼费,商标续传费、海关备案费都是我们垫付的,他都没有给,如果我们垫了他是应该返还给我们的,还有我们的律师费是按一定的比例给的,按照风险代理,我们国家法律规定,司法部规定是在30%范围以内约定的,他要给我们的代理费大概是4%,这个是一个比较低的,不是很高的一个标准。
为了更全面地了解情况,我们也打通了深圳唯冠创始人杨荣山的电话,向他了解唯冠和国浩律师事务所之间的纠纷是怎么回事。杨荣山说,唯冠得到的和解金已经交由法院来支配,国浩律师事务所应该去找法院要钱:
杨荣山:这个我们这个钱在法院给法院分配,唯冠不会去对这个分配有任何的异议,如果是该优先就该优先,不该优先就不该优先,一切尊重法院的处理。我觉得作为律师他们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都很清楚,今天他们做这个事,我个人是很不能理解,因为他们跟法院的沟通渠道也是很畅通的,我觉得有点借媒体来炒作这个事的感觉。
谢湘辉律师表示,他们一直想和深圳唯冠公司以及杨荣山本人沟通,但都没有得到回应。他说,当初国浩律师事务所帮助唯冠打官司,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一家讲诚信的企业,但是他开始怀疑,唯冠是否还有诚信。
谢湘辉:我们当时选他已经收到钱之后我们已经要求他给,并且给他发函,那他都拒绝回复,并且要约他见面他也拒绝,杨荣山见面他也拒绝见面。当然他的理由也有很多,相信他也会跟媒体说,但是我们认为这都是没有诚意的一个表现。以前我们坚信深圳唯冠是讲诚信的企业,我怀疑他是否有诚信。如果是在跟律师合同委托协议都不想经手的情况下,这个企业应该是诚信标准是非常低的,或者根本是不合格的在诚信问题上。
而杨荣山则说,他和国浩律师事务所的沟通畅通无阻。对方一路以来都在利用媒体进行炒作,来打自己的知名度。国浩又诉诸媒体,就是想通过炒作,来给法院施加压力:
杨荣山:当初签代理协议都没问题,我们从来都没有否认,我们也没有说不支付他,钱也在那里,你应该找法院处理,为什么诉诸媒体呢?这是不是一个不正确的做法,他们维权团队一路以来都在逼媒体炒作,搞自己的知名度,你们看过去他们做的什么事,就是在那里炒作,我们沟通畅通无阻,他这个是很好笑的事情,他这是给法院压力。
据报道,对于唯冠迟迟没有支付律师费,杨荣山还有一个解释是,如果深圳唯冠是一家正常运营的公司,律师费用也许会优先支付。但唯冠不是正常运营,如果优先支付律师费,唯冠的债权人可能有意见。对此谢湘辉表示,这种说法缺乏法律常识,不管是按照律师界的惯例,还是依照国家法律,他们的律师费都应该得到优先支付:
谢湘辉:第一他没有经过破产程序,其实实际上他公司还是依法独立的,他不需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第二个当时我们签订的这个委托合同,作为当时他的最大的债权人银行,中国银行,作为银行债权人的主席单位,他们也是同意的,银行不会不同意他支付,因为大家是签了合同,白纸黑字就是应该给钱的。第三实际上他这个收益是律师维权团队共同创造的,当时苹果最早一审只赔100万人民币,最后打了两年官司之后,最后通过我们努力之后苹果赔了3.8个亿,这个都是维权团队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才得来的,对我们来讲就是一个劳动报酬,跟他的所谓的普通债权是两码事,公司应该根据合同约定,向我们支付这笔费用,按照惯例和法律都应该这样做。
据谢湘辉律师介绍,国浩律师事务所起诉唯冠的案件已经得到深圳市法院的受理,但是目前暂时还没有立案。 [8]